武漢工程大學學生考勤管理辦法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為維護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,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,規(guī)范學生日常行為,加強學生考勤管理,根據《武漢工程大學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及相關規(guī)定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、專科學生(以下簡稱學生)考勤管理。
第二章 考勤范圍
第三條每學期開學,學生必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報到,并辦理注冊手續(xù)。學校自正式上課之日起對學生實行考勤。
第四條學生考勤范圍包括課堂教學、學校和學院組織的集體活動、考核、考試、假期結束時按時返校以及其他通知要求考勤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
第五條學生考勤分為出勤、遲到、早退、曠課、事假、病假、公假等七種。
第六條學生的課堂考勤由任課教師負責。學生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課1學時計算。累計遲到、早退三次,按曠課1學時計算。
第七條學生的日??记谟蓪W院負責,學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實施全天侯考勤。學校實行周日晚點名制度,由學院組織實施。
第三章 請假手續(xù)與審批
第八條學生不能按時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,應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(xù)。因急事、急癥等特殊情況無法事先書面請假的,應采取通信方式請假,事后及時辦理補假手續(xù)。
第九條請假內容包括事假、病假和公假三類:
(一)事假指學生因本人或家庭特殊原因,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。
(二)病假指因身體健康原因,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。
(三)公假指學生因參加學校、學院組織的重大活動,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、實踐等活動而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。
第十條未履行請假手續(xù)擅自離校作曠課處理,課堂教學按實際課時計算,其他缺席一天按6學時計算。
第十一條學生請事假的,應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。學生請病假的,應提供校醫(yī)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材料。學生請公假的,應當由組織單位提供證明。
第十二條請假審批辦法:
(一)4學時以內(含四學時)的請假,由任課教師審批;
(二)4學時以上1日以內(含1日)的請假,由班主任審批;
(三)1日以上3日以內(含3日)的請假,經班主任同意后,由輔導員審批;
(四)3日以上7日以內(含7日)的請假,經班主任同意、輔導員審核后,由所在學院主管8188www威尼斯的領導批準;
(五)7日以上的請假,經班主任同意、輔導員審核后,由所在學院研究決定,并報學生處、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。
學生外出實習期間,請假事宜由帶隊教師審核,請假審批程序參照以上條款辦理。
學生的請假按照審批程序得到批準后方可離?;虿粎⒓咏逃虒W活動。研究生的以上請假,還需要導師批準,并根據要求簽訂安全承諾書。
第十三條學生每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2周,因重大傷病或傳染病需要治療或休養(yǎng)的,不得超過7周。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7周,逾期應辦理休學手續(xù)。
第十四條學生在考試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,學生因考試時間沖突、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,應事先按教學管理部門規(guī)定辦理緩考手續(xù)。
第十五條學生請假必須由本人辦理,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辦理的,可以委托家人或班長、團支書、班主任辦理,并附有書面委托函或傳真、短信或QQ留言等,并在事后履行補假手續(xù)。請假按以下程序辦理:
(一)學生填寫《武漢工程大學學生請假申請表》,包括本人基本信息、請假原因、請假時間等信息。學院可以根據學校提供的申請表樣式,結合本學院學生特點制作請假申請表。
(二)按照準假權限不同,分別由任課教師、班主任、輔導員、學院逐級審核,經批準后,提前報任課教師備案。
(三)超過7日的請假,學院審批后,到學生處、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。
學生請假申請表由各學院(部)存檔、備查,存放期為1年。
第四章 銷假與續(xù)假
第十六條學生本人必須在規(guī)定返校時間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學院銷假。
第十七條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,必須提前履行續(xù)假手續(xù)。未辦理銷假或續(xù)假手續(xù),按曠課處理。
第十八條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或出具假證明者,一經核實,按照曠課處理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九條對違反學生考勤管理規(guī)定、擅自離校、無故曠課或缺席集體活動的學生,按照學校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或處分。
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武漢工程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辦法(試行)》同時廢止。
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學校授權學生處負責解釋。